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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总工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来源:市总工会 作者:匿名 发布:2015/6/8 修改:2015/6/8
隶属:资料汇编 点击:13029
周口市总工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为扎实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市总各项重点工作创新发展,结合市总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市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领导坚强有力,团结奋进,锐意改革,求真务实;全体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廉政教育、普法教育深入人心,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干部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工作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环保工作达标;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
二、工作标准
1. 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2. 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3. 学习风气浓厚,文化生活丰富。
4. 管理科学民主,员工遵纪守法。
5. 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
6. 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三、组织领导
1. 建立市总工会党组统一领导的分工负责制,党组书记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市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
2. 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负责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3.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融入工会工作大局,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四、会议制度
1. 每季度召开1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 每年年中召开1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小结会,对上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3.每年度召开1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大会,对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下一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
五、经费保障
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力度,落实活动经费,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六、检查评比
1. 对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 每年年底,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标准为基础,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及在文明单位检查和年度复查中的考核情况,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3.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挂钩,对工作严重滞后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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