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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总组宣部 作者:匿名 发布:2014/12/16 修改:2014/12/16
隶属:组织建设 点击:6352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
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周口市总工会
2014年11月24日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
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4年8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4〕22号),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有效覆盖,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基层工会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全部工作的基础,是落实工会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是围绕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的必然要求,是高举维护职工权益旗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要求,以职工满意度、工会作用发挥情况为标尺,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努力开创基层工会工作新局面。
2.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为目标,以建设“三型”工会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工会基础为着力点,以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为关键,突出服务职工、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令人感到温暖的“职工之家”,把广大基层工会干部锤炼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3.明确基层工会建设的主要任务。坚持从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出发,依法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努力达到“六有”标准:一是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建设心系职工、善于维权、开拓进取的工会工作骨干队伍;二是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三是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满足职工的多样化需求;四是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实现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五是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真正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六是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切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通过3-5年努力,力争实现全省80%以上的基层工会基本达到“六有”目标,使基层工会覆盖面明显扩大,服务职工能力明显提高,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明显增强。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组织体系建设
4.加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建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是工会组织体系的基础和主体。依法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工会。单位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一般通过联合基层工会实现组织覆盖。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要按时换届,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依法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女会员有10人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基层工会要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工会会员和会员代表的监督。要切实纠正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中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现象。
5.加强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承担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双重职责。已经建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的,要逐步向工会联合会、总工会等组织形式转变。企业100家以上、职工50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省级以上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可以设立总工会,作为一级地方工会组织,履行地方工会领导职责。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机构单独设置,工会主席按党政同级副职配备,副主席享受中层正职待遇。乡镇(街道)设立总工会的,要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总工会主席,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并配备专职工会干事,同时选配好兼职副主席和委员。
6.加强县以下产业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和村(社区)工会联合会建设。适应县级机构改革和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理顺县级产业工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在县以下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实现对基层工会的二次覆盖。联合会委员会由专职工作人员和所属基层工会主席组成,也可吸收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联合会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会员人数较多的应适当增加配备人数。延伸基层工会组织网络,推进村(社区)工会建设,努力实现对不具备单独建会条件的小微企业和零散就业人员的工会组织覆盖。
7.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信得过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民主程序选好配强基层工会主席。按照积极稳妥、确保质量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工会,要设专职工会主席或副主席,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向基层工会推荐、选派工会主席候选人。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和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分别享受单位同级副职和中层正职待遇。通过争取政府公益性岗位、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乡镇(街道)、村(社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无人干事”的问题。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基层工会主席上岗一年内应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培训。
8.加强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大会员发展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做好农民工会员发展工作,积极探索运用多种形式,把农民工吸引到工会中来、吸引到工会活动中来。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团结、联系和吸纳,通过服务和活动吸引凝聚职工,充分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推进会员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健全会员档案,做好会员登记和会员证发放工作,积极推进会员实名制管理,通过举行职工入会仪式等多种途径增强会员意识。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完善“源头入会、凭证接转、属地管理”机制,畅通会员组织关系接转渠道。
三、推动基层工会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9.教育引导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职工的道德素养,激发职工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正能量。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倡导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会干部与职工沟通交流的渠道和机制,及时了解职工的心理状态及所需所求,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情绪引导,突出做好农民工、青年职工和知识分子等职工群体的思想工作。加强职工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10.推动改革发展。引导职工群众拥护支持改革、参与推动改革,夯实全面深化改革的群众基础。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深化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激励基层工会开展“创新能手”、“创新示范岗”、“经济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活动,激发职工的创新潜能和创新活力。加强班组建设,广泛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以评选“首席员工”,创建“工人先锋号”、“劳模工作室”为载体,发挥师帮徒“传帮带”作用,形成学习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加大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健全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培养造就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11.履行维权职责。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紧紧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为重点群体,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为重点领域,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
12.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引导企业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基础扎实、条件成熟的行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畅通民主渠道,督促企业开展经理接待日、劳资恳谈会、总经理信箱、信息公开、网上论坛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加强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调处工作。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职工群体性事件报告制度,代表职工向有关方面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协助党政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
13.服务职工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以服务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以服务增强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深化服务职工活动长效机制,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加快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按照“会、站、家”一体化的思路,把组建工会、创办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建设“职工之家”统一起来,着力打造基层服务型工会。切实关心关爱职工,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帮扶工作从生活救助向政策帮扶、就业帮扶、助学帮扶、医疗帮扶、法律帮扶、心理关爱等方面的转变。大力推行会员普惠制,加大投入、创新方式、完善机制,使全体会员都能享受到工会组织提供的实实在在的服务。探索向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推进项目制、订单式、社会化服务方式。
四、构建促进基层工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14.协调社会各方,形成推进合力。各级工会要把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把基层工会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实现党建与工建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不断完善党工共建机制。健全完善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与政府联席(系)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逐步向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延伸。积极参与和促进人大立法,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推动建立企业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激励引导机制,争取相关部门在推荐协商企业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会员及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各类先进企业时将企业经营者支持工会工作、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必要条件,并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加强与国资委、工商联、企业协会等单位协作,选树典型,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为开展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5.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各级工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加强统筹协调。逐级建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工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级工会主要抓好基层工会建设的总体规划、资源统筹、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为推进基层工会建设提供理论、法律、政策和信息等方面服务。县级工会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加强具体指导,集中时间、组织专人推动落实,帮助基层工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要加强自身建设,抓好村(社区)、企业工会建设,发挥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产业(行业)工会要立足产业(行业)特点,认真研究产业发展趋势、产业政策、行业劳动安全卫生和行业劳动标准。加强县以下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搭建基层工会建设的载体平台,组织开展富有产业(行业)特色的工会活动。建立健全对基层工会建设目标管理、工作通报、考评激励等长效机制,加强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16.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协调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在认真履行基本职责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性质、不同工作基础、不同组织形式的基层工会,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国有企业工会要围绕生产经营搞好服务,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为企业改革发展献力献策。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要围绕构建互利双赢的劳动关系,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机关工会要围绕机关中心工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事业单位工会要围绕深化分类改革、促进事业发展,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升公益服务水平。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要有效指导所属单位工会开展工作,推动区域性行业性维权和服务机制建设。打造不同类型基层工会规范化工作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示范基层工会在经费上予以重点支持。开展百家示范非公企业工会、百家示范工会联合会、百家示范乡镇(街道)工会、百名优秀基层工会干部“四个一百”评选表彰活动,对综合评比前十名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程序授予“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和“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17.搭建活动载体,增强基层凝聚力。深入开展“深化建家达标创优”活动,细化建家指标体系,深化建家内容,探索建立各层级模范职工之家创建、申报、考核、表彰、复查等制度,提升职工之家品牌影响力。深化“双亮双强”活动,积极探索乡镇(街道)、社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小微企业工会等实施“双亮双强”的方法途径,不断扩大“双亮双强”覆盖;把亮职责、亮承诺、亮作为、亮品牌等作为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不断丰富“双亮双强”内涵。推进会员评家、会务公开以及会员代表常任制等工作,从基层工会实际出发,设计确定载体和抓手,落实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探索推进联合职工之家、网上职工之家建设。基层单位及其党政负责人拟推荐申报工会系统评选表彰的各层级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其工会组织应荣获相应层级的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18.倡导创新发展,激发基层活力。各级工会要坚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尊重基层和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主动作为、打造亮点,形成鼓励创新、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要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务实管用的基层工会组织形态和组织体制机制,积极拓展新形势下增强工会吸引力和凝聚力的有效载体和有形阵地。及时发现总结基层创新的新鲜经验,不断培育和打造工会工作的新亮点、新品牌。对于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创新成果,要及时在不同层面上进行推广。县级以上工会要建立健全推动基层工会工作创新的激励机制。省总每年对有影响力的基层工会创新成果予以表彰。
19.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工会影响。各级工会要精心培育打造基层工会建设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宣传,运用现场会、观摩会、学习交流会和各种宣传阵地,及时宣传推广基层工会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现代传媒手段,发出工会声音,架起广大职工与工会沟通的新桥梁,不断增强宣传实效,扩大工会工作影响力。
20.加大经费投入,增强保障能力。积极推动税务部门全额代征工会经费,做实基层工会账户。乡镇(街道)工会实行经费独立管理,无专职财会人员的,可由县级工会财务代管。研究制定保障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经费的管理办法。把对产业集聚区工会、乡镇(街道)工会专项经费补助与工作开展项目进行挂钩。扩大工会经费来源渠道,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项目,争取政府财政补助、活动经费或专项经费。省总每年按不低于对下专项补助总额的15%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产业集聚区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各级工会要根据省总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做好统筹安排。基层工会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加强经费收支预算管理,自觉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监督管理。
21.强化激励机制,关心爱护基层工会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保障待遇,让他们在政治上有关心、经济上有保障、职业上有发展,增强基层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职业荣誉感。积极推动基层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待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上级工会向基层兼职工会干部发放补贴。健全完善工会主席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用好用活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基层工会主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前应向上级工会报告和备案。
22.畅通联系渠道,架起沟通桥梁。构建工会直接联系职工群众的制度机制。层层建立健全工会干部联系基层联系职工制度,探索建立各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联系职工群众制度。以河南职工服务网、工会会员卡“一网一卡”为载体,加快建设职工网络服务体系,为广大职工提供全方位的政策信息、工会公益、帮扶维权、培训就业、技术交流、困难救助、志愿服务、法律咨询、购物消费、便利生活等普惠制服务。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通过12351维权热线、职工信访、工会主席信箱、官方微博等渠道广泛倾听职工诉求,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专人办理、按时反馈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认真归纳梳理职工群众反映的共性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工会难以履行维权职责时,上级工会要加强指导帮助或“上代下”维权。
23.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改进作风、联系基层、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坚持群众化、民主化,破除机关化、行政化,坚持工作重心下沉、资源配置下沉和组织力量下沉,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走出高楼大院,摆脱文山会海,更多到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中去,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此件发至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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