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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总组宣部 作者:匿名 发布:2014/12/17 修改:2014/12/17
隶属:宣传教育 点击:6841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新形势下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豫工文〔2014〕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周口市总工会
2014年8月25日
河 南 省 总 工 会
豫工文〔2014〕44号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新形势下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2014年8月6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建设,根据中组部《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14〕13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三型”工会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培训体系、提升培训实效为目标,以提高工会干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为主线,不断增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生机活力,全面落实党中央“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我省工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全省各级工会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着眼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实践,坚持脱产学习和业余自学相结合、实体培训和网络培训相结合、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工会干部理论武装、党性修养、能力培训、知识更新,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增进对职工群众的感情,提高做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把工会干部锤炼成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新任工会主席须经上级工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主要内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工会干部的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使广大工会干部掌握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教育培训。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部署,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工会干部全面系统掌握其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和世界眼光、真挚为民情怀和务实思想作风,全面提高工会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教育培训。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和河南工会十四大的要求,引导工会干部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理论实践要求,深刻理解探索和坚持工会发展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增强坚持和拓展工会发展道路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创新丰富理论成果,努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加强对工会业务知识及相关知识的培训。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旗帜,大力加强劳动关系、工会组建、集体协商、社会保障等工会业务以及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完善工会干部知识结构,切实提高广大工会干部依法维权工作能力,使其真正成为工会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组织领导
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培训投入、整合各类资源,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各级工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将干部教育培训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工作规划,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工会干部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教育培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形成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规范制度的职能,确保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明确责任分工。省总工会主要负责对省总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市级工会领导干部,县级新任工会主席,省级产业工会、省总直属企业工会干部,以及工会专业岗位骨干人才等进行重点培训。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工会干部任职培训、适应性岗位培训以及工会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
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办班归口管理审批、培训计划生成和工会干部年度学分考核机制。加强教材体系、教学大纲、师资队伍和学风建设,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培训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整合教育资源。要充分利用工会内外优质培训资源,把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工会院校与党政干部学院培训、省内与省外工会院校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形成优势互补、充满活力、管用有效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加大经费投入。各级工会要把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列入工会年度预算,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原则上省总工会培训专项经费每年不低于300万元、省辖市总工会不低于30万元、县(市、区)总工会不低于5万元。
严格培训纪律。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干部培训的纪律要求,严格学员选调制度和培训工作管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确保培训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此件发至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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