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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总工会关于选树周口市模范职工之家周口市模范职工小家、周口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市总工会组织宣传和基层工作部 作者:匿名 发布:2022/10/10 修改:2022/10/11
隶属:组织建设 点击:4089
周工字〔2021〕34号
周口市总工会关于选树周口市模范职工之家
周口市模范职工小家、周口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掀起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热潮,不断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周口市总工会决定2021年选树一批周口市模范职工之家、周口市模范职工小家、周口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及名额
以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为单位进行申报.根据全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的开展情况,此次选树名额按照基层工会组织数、会员数相应比例统筹协调分配,拟选树周口市模范职工之家100个、周口市模范职工小家200个、周口市优秀工会工作者70名。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重复参加选树。
二、选树申报条件
周口市模范职工之家、周口市模范职工小家、周口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原则上从县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中产生。推荐为周口市模范职工之家、周口市模范职工小家、周口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的个人,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符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20〕15号)规定条件,在健全工会组织机构、推动工会规范化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满足职工文化需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聚焦工会主责主业、落实维权制度机制,保障会员主体地位、落实会员民主权利,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载体等方面成绩优异。
三、选树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本单位有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应征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意见。推荐名单和事迹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被推荐人选是党员领导干部或公职人员的,基层工会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基层工会申报周口市模范职工之家必须经所在单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同意票率达不到85%的不能申报为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
基层工会申报后,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查通过后,上报市总组织宣传和基层工作部。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推荐集体和个人名单应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地工会报刊或网络媒体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选树推荐要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向非公企业工会、基层工会干部倾斜。推荐的周口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中非公企业工会的比例不低于总名额的50%;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不超过总名额的20%,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干部和工会领导机关干部不超过推荐个人总数的20%。
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分别组织实施。市总组织宣传和基层工作部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提交评审工作组审核确定,并择优申报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选树名单将在市总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选树推荐时间
各推荐单位应于2021年7月22日前将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市总组织宣传和基层工作部。电子版发至市总组织宣传和基层工作部。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再填写表格,表格用A4纸正反面打印(1份),由各级工会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婷婷 高曼曼 电 话:0394-8394818
邮 箱:zkszghzxb@163.com
附件:1.周口市模范职工之家、周口市模范职工小家、 周口市优秀工会工作者选树名额分配表
2.周口市模范职工之家申报登记表
3.周口市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
4.周口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5.申报表彰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周口市总工会
2021年7月12日
附件1:
周口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
优秀工会工作者选树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
模范职工之家(个) |
模范职工小家(个) |
优秀工会工作者(名) |
太康县 |
10 |
10 |
9 |
西华县 |
10 |
10 |
6 |
淮阳县 |
10 |
10 |
10 |
郸城县 |
6 |
6 |
9 |
沈丘县 |
7 |
7 |
5 |
商水县 |
8 |
8 |
6 |
鹿邑县 |
15 |
15 |
5 |
扶沟县 |
10 |
10 |
4 |
项城市 |
10 |
10 |
4 |
市直 |
8 |
8 |
5 |
川汇区 |
5 |
5 |
3 |
泛区 |
1 |
1 |
2 |
市总机关及二级机构 |
0 |
0 |
2 |
合计 |
100 |
100 |
70 |
注: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的,每单位最多推荐1个;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干部的,每单位最多推荐1名。
附件2:
周口市模范职工之家
申报登记表
基层工会名称: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周口市总工会制
|
基层工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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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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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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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类型 |
|
职工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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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会员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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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单位工会数 |
|
工会小组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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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工会干部数 |
|
兼职工会干部数 |
|
||
|
工会主席姓名 |
|
会员评家满意度 |
|
||
|
获得县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时间 |
|
||||
|
联系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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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
||||
|
工会组织及本单位何时获得何种荣誉称号
|
|||||
主要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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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会员群众意见方式与结果 |
|||||
|
|
|||||
|
公示时间与结果 |
|||||
|
|
|||||
|
基层单位党组织意见 |
基层单位纪检组织意见 |
||||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县级工会 、 市直工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周 口 市 总 工 会 审 批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周口市模范职工小家
申报登记表
工会(小组)名称: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周口市总工会制
工会 (小组)名称 |
|
所属基层 工会名称 |
|
||||
工会主席 (小组长)姓名 |
|
职工人数 |
|
||||
工会类型 |
|
会员人数 |
|
||||
单位性质 |
|
获得县级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时间 |
|
||||
何时获得何种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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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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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会员群众意见方式与结果 |
公示时间与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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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基层工会委员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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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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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党组织意见 |
基层单位纪检组织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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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工会、 市直工会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周 口 市 总 工 会 审 批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周口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申报登记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周口市总工会制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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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学 历 |
|
政治面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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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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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职 称 |
|
|
||||||
单位所属 产业 |
|
专职或 兼职 |
|
|
||||||
从事工会工作时间 |
|
联系电话 |
|
|
||||||
获得县级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时间 |
|
|
||||||||
何 时 何 地 受 过 何 种 奖 励 |
|
|
||||||||
简 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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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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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会员群众意见方式与结果 |
公示时间与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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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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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工会对申报周口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的意见 |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基层单位党组织意见 |
基层单位纪检组织意见 |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工会、 市直工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周 口 市 总 工 会 审 批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周口市模范职工小家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工会分会(小组) 名称 |
所属基层工会名称 |
分会主席(小组长)姓名 |
工会类型 |
职工 人数 |
会员 人数 |
单位性质 |
获得县级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时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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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性质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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