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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产保护部 作者:匿名 发布:2017/8/1 修改:2017/8/1
隶属:生产保护 点击:6939
周工字〔2017〕44号
周口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职工
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近日,全市各地相继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豫工办〔2017〕 23 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针对高温季节事故高发易发的特点,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高温天气作业可能对职工身心带来的不利影响,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始终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班组、每一名职工,确保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对夏季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
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工会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尤其要运用微信、微博、APP等新媒体,积极开展贴近岗位、贴近实际、寓教于乐的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进企业、进园区,不断扩大影响力,提升活动实效。在非公企业职业危害易发高发重点领域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户外人员集聚的建筑工地、物流运输场所等重点场所宣传,指导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熟悉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在机械制造、冶炼、焊接、化工等重点岗位组织培训,提升高温作业职工(包括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并渗透到职工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教育引导广大职工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使安全生产逐渐成为职工的自觉行为。
三、积极作为,把关爱职工、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一)开展一次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在高温天气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特别是对存在高温、粉尘、噪声、有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工作岗位上的职工,组织开展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发挥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作用。各级工会要结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发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作用,督促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三)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作为,督促企业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特别是高温作业、露天施工、高空作业、危险品储运等重要场所,在高温酷暑季节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四)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或急救技能提升工作。各级工会要针对高温季节易发事故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广泛组织职工开展演习、演练,熟悉应急流程,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式。各级工会组织也可依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根据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实际情况,利用职工午休、高温避暑等时间,组织开展高温急救技能培训,让职工了解高温危害、后果和防护方法,掌握自救和互救的技能;同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急救药品。
四、不留空白,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暑期慰问职工“送清凉”活动
高温期间,各级工会要主动督促企业行政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配齐防暑降温用品。各级工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关心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广泛开展高温慰问送清凉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户外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慰问工作在高温作业岗位的职工,主动关心职工诉求,了解职工防暑降温需求,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提供健康咨询、防暑降温知识培训等服务。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站点和社会力量,积极推动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建筑、环卫等户外作业者提供避暑休息场所,使服务职工活动贴近职工实际需要。
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在8月25日前将2017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送市总劳动保护部(邮箱:zkszghscb@126.com)。
周口市总工会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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