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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如何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 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
来源:本站 作者:匿名 发布:2015/12/15 修改:2015/12/15
隶属:生产保护 点击:6475
工会如何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
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
郑险峰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从维护广大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合法权益出发,围绕队伍建设、素质提升、班组管理、安全预防等方面,在群众性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非公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基础薄弱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一些民营企业生产规模小,技术含量低,装备水平差,管理粗放,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普遍存在,事故多发。二是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由于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造成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缺乏等现象。三是职工没有经过必要的培训和教育。部分民营企业未按规定对新进员工进行入厂“三级”教育培训,对在职员工没有定期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强。
(二)工会参与安全生产民主监督手段弱化
一是工会依法民主监督力度不强。一些企业在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未能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造成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缺失。在制止“三违”行为及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侵权行为方面,由于工会缺乏刚性制约手段,往往止步于法律法规条文的规定,而未能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工会源头参与不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督,提出意见。但是在多数企业的设计审查、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中,没有邀请同级工会参加,工会也就失去了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源头参与权。
(三)各级工会对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需进一步加大
一方面,从全省来看,受职业病危害的工人数在不断增加,职业病发病率也在攀升,特别是在城市环卫工以及非公中小企业(冶金、建材、油漆化工、家俱制造)职工中。另一方面是部分企事业单位对职工职业健康体检不规范。在职业健康检查方面,有些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需重点检查的项目因费用高而没有安排职工进行体检,职工无法真实掌握自身的职业健康状况。有的企业为了图省事,少花钱,没有按照规定到县级以上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而是去一些小医院检查,因这些小医院不具备职业病健康检查的资质和设备,对职工健康检查只是走过场。
(四)劳动保护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是市县总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人员不足。当前我省大部分市县总工会负责劳动保护工作的人员都是兼职的,自身工作任务重,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布置工作多,但跟踪问效抓落实精力不足。二是部分基层工会劳动保护队伍不健全。有些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一些小、微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或者根本就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没有成立相应的工会劳动保护队伍,工会在安全生产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得到体现。三是部分企业工会劳动保护人员职责不清。当前,部分企业工会劳动保护人员流动性较大,而且多数都是“身兼数职”,造成他们在劳动保护工作的精力和能力受到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出现弄不清自己工作职责,提不出意见,不会监督的现象。四是部分企业工会与行政部门联动不紧密。有些企事业单位工会在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中缺乏与安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协调,缺少行政支持,造成工会唱独角戏,工会工作没有真正融入到单位安全生产格局中去,给工作开展造成了一定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当前的实践探索,我们的对策和建议是:
(一)注重机制建设,源头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
一是建立健全工会与同级政府及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协调会等形式,建立健全民主监督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协商机制,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有受理、有结果、有反馈,及时解决本地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事业单位整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建立健全职代会审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各企事业工会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和平等协商机制的作用,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措施、职工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等作为职代会行政报告的专项内容,接受职代会审议。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举报制度。各级工会要畅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电子信箱,认真受理职工举报的问题,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职工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同级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核实。
(二)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活动。加大活动组织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参加到活动中来,不断扩大竞赛活动领域和范围。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创新竞赛方式,丰富竞赛内容,提高竞赛水平,增强竞赛实效,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广泛发动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级工会要围绕双节、国庆、安全生产月和严寒酷暑等重要时期,发动、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逐步完善职工开展隐患排查制度建设,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继续大力推广白国周班级管理法,广泛深入开展班级安全生产技术竞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争创安全合格班组等活动,努力把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措施、安全防范技能、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落实到班组。
(三)着力拓宽工作领域,解决目前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各级工会要按照《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的意见》要求,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职业病的危害因素、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依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探索适应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体系,着力解决非公企业工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薄弱问题。要针对非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特点,推动“十个一”、“一法三卡”“职工代表安全巡视”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在非公企业的运用与实践。
(四)强化工会劳动保护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保护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一支精干的劳动保护队伍。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构,配备和充实人员。要按照(豫工文【2011】122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特聘劳动保护专家队伍的选拔、聘用、考核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提升劳动保护干部队伍能力。针对劳动保护工作领域宽、范围广、政策性强、业务素质要求高的特点,各级工会组织要从适应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出发,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学习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劳动保护干部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三是要进一步增强工会劳动保护队伍服务意识。各级工会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倾听职工的呼声,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准确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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