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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作者:匿名 发布:2015/6/24 修改:2015/6/24
隶属:生产保护 点击:6647
周工字〔2015〕43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的通知》(豫工文【2015】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总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具体要求:第一,今年选定的试点县市区是淮阳县、项城市、川汇区,此三县市区务于9月底前在建立劳模宣传一条街的同时,同步推进并建立企业“星光大道”,其它县市区务于2016年“五一”节前,全部建立劳模宣传一条街及企业“星光大道”,各县市区劳模宣传人数应在25人以上。第二:各县市区务于7月15日前推荐并上报6名在我市乃至全国具有代表性和知名度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重点宣传基层一线职工和科技工作者,上报名单主要包括劳模姓名、照片、所在单位、所获荣誉、劳模格言或者感言等,望各县市区认真抓紧落实。
周口市总工会
2015年6月18日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
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长期以来,广大劳模以平凡的劳动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薄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强大精神动力。为更好地向全社会展示宣传劳模风采,现就推进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大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让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成为铿锵的时代强音,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蔚然成风。劳模精神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了中国精神的内涵。建设劳模宣传一条街,是向全社会展示劳模当代风采的需要,有利于引领时代新风尚、凝聚正能量;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有利于彰显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主力军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是建设高素质劳动大军的需要,有利于激发职工勤奋学习、锐意进取、掌握新知识、增强新技能,争做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为打造“技能豫军”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目标任务
(一)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要在市区主要道路两旁建立以树立劳模形象、展示劳模风采为主题的劳模宣传一条街。
(二)各省辖市要选择2-5个县(市)先行试点,并逐步实现劳模宣传一条街在所有县市区推开。
(三)厂区面积较大的企业,要在主要道路两旁建立以宣传本单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技术能手为主要内容的“星光大道”,其他企业要建立起宣传劳模长廊。
三、具体要求
(一)统一标准。劳模宣传一条街、企业内部“星光大道”要以悬挂灯箱或宣传牌为主要形式,统一制作标准,并以劳模姓名、照片、所在单位、所获荣誉、劳模格言为主要内容,向社会和广大职工展示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光辉形象,进一步增强劳动模范的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激励全社会广大劳动者奋发进取。
(二)宣传规模。劳模宣传一条街的宣传人数应在50人以上,企业内部“星光大道”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宣传人数。要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增强各行各业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社会影响力和带动力。
(三)宣传对象。要重点突出基层一线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并按照半年左右的时间进行一次更换,让更多平凡的先进模范人物走向社会,走近职工群众身边,成为引领社会价值取向的标杆、激励全社会广大劳动者的榜样。
四、实施步骤
(一)各省辖市、直管县(市)、选定的试点县(市)要在今年9月底以前全部建立起劳模宣传一条街,同步推进并建立企业“星光大道”。
(二)2016年“五一”前,劳模宣传一条街在全省各县市区实现全面覆盖,打造市、县、企业三级宣传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有形载体。
五、推进措施
全省各级工会要把建立劳模宣传一条街、企业“星光大道”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把劳模宣传一条街活动纳入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形成党委重视、多方支持、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做好统筹安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遴选宣传对象、统一制作宣传标识;建立保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提供经费支持,为劳模宣传一条街建设创造有利条件,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加强对县市区、企业的督促指导,召开现场推进会,观摩学习先进经验,努力扩大覆盖面,充分营造尊重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焕发职工群众积极向上、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凝聚广大劳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建功立业。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有关省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要将落实情况及时报省总工会生产部。
河南省总工会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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