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导航
新闻详情
周口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守则
来源:本站 作者:匿名 发布:2015/1/12 修改:2015/1/12
隶属:廉政之窗 点击:6769
周口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守则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促进市总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现结合市总机关实际制定如下守则。
一、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廉政准则》。
二、各部门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用公款送礼。
三、在审批补助款、帮扶资金、借款和评选表彰等各项业务工作中.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公肥私。
四、不准向被检查和评比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不准向下级强行征订书刊;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在下级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出的费用,严禁公开或暗示、直接或间接向下级索要钱物。
五、召开各种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不搞宴请,不发纪念品,不举办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转嫁会议费用。因工作需要招待客饭的,要严格执行市总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招待标准,不得任意提高接待标准,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准利用干部调动和各种学习培训之机用公款举办宴会。
六、办公楼不搞豪华装修;私人不得用公款装修住房;不超标配备和更换工作用车;严格控制用公款购买移动电话;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和支付电脑上网费用。
七、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以个人或假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证券。
八、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要经主席办公会研究,不准部门或个人私自联系办理出国(境)事宜。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
九、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或进行违反党的纪律的活动。
十、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本守则负有领导责任。每年的干部考核要把廉洁自律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对照《廉政准则》和本守则进行检查。
十一、凡违反本守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周口市总工会
2014年12月8日
同类新闻
- 2023/2/13 周口市总工会廉洁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方案
- 2019/11/4 驻市总工会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
- 2015/12/15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纪检监察工作
- 2015/3/5 绘制2015反腐倡廉“路线图”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
- 2015/3/5 中纪委:通报十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 2015/3/5 中纪委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