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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周口市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法律保障部 作者:匿名 发布:2016/12/26 修改:2016/12/26
隶属:法律保障 点击:6264
周工字〔2016〕76号
印发《周口市总工会关于在
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
现将《周口市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周 口 市 总 工 会
2016年12月22日
周口市总工会关于
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
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周口市委 周口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精神,做好我市工会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为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法治宣传教育与建会、管会、履职、维权等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职责明确、运行有序、配合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会“大普法”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工会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宣传全市工会系统参与科学立法、监督严格执法、推动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深入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着眼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着眼于推进工会改革试点和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入开展《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工会章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着眼于推动健全完善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广泛发动和组织职工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制定。
(五)切实加强职工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以提高工会工作者和职工思想道德水平、法律知识水平为目的的各种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建设尊崇宪法法律,依法行使法定权利,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职工法治文化。深入宣传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体系建设,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情况,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全市工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工会工作者和企事业单位中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重点加强工会领导干部、基层工会工作者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工会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把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作为关键,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各级工会党组中心组每年学法不少于2次。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促使各级工会领导干部熟练掌握和理解《工会法》《工会章程》的内容,切实提高工会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加强《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更高标准严格遵守党内法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模范党员。
(二)加强工会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培训纳入工会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课程,在工会各类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全面提升工会工作者法律素质。要为工会干部学法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工会干部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其中,企业工会主席、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员和班组长的法律培训基本达到100%。到“七五”普法结束时,全市工会系统从事工会法律工作的人员,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法学学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90%以上。
(三)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以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能力。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安全生产、工伤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创新宣
四、组织保障和举措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总工会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会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律保障部,承担日常工作,具体指导全市工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会重点工作,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要经常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监督作用,组织和调动各业务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工会其他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使之相互融合、共同推进,逐步形成职责明确、运行有序、配合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会“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不断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议机制,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有序推进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者尤其是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培训内容,把法律知识培训测试和学法用法情况作
为年度考核、述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目标责任机制,细化年度任务,设置量化指标,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参与人大执法检查、政协委员视察、司法裁判等形式开展普法;与宣传、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党政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开展“七五”普法中期和期末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典型经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工会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要明确经费用途,保障专款专用,并逐步提高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比例。各地工会要督促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确保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普法队伍建设,充分整合自有资源,通过学习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普法骨干队伍。各县市区总工会要确定至少1名普法信息员,加强与市总普法办的联系,及时收集报送各地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工会法治宣传教育,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建立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鼓励和引导司法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有能力的职工加入工会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服务渠道,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活动品牌。
(五)加大创新力度。以职工群众和工会工作者学法需求为导向,创新理念,注重实效,逐步由单纯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转变为重点培育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的法治理念和法律信仰。创新阵地,拓宽途径,让法治融入职工群众的日常生活。创新形式,善用网络,进一步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打造工会系统普法宣传网络载体,鼓励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开展新媒体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询工作,增强普法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平台的法治宣传和服务功能,打造职工和工会干部触手可及的工会普法宣传教育网络集群,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市工会“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6年)
1.制定规划。各地工会要根据本规划和各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会重点工作,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各县市区总工会的“七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总普法办。
2.宣传动员。各地工会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精神,提高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对“七五”普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自觉性。
3.培训普法队伍。各级工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一批普法宣传骨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
各地工会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得到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总工会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送市总普法办。市总普法办将于2018年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
1.2020年上半年,市总普法办制定检查验收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工会组织对本地“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2.2020年下半年,市总普法办组织对各县市区工会系统普法宣传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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