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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总法律保障部 作者:匿名 发布:2015/3/5 修改:2015/3/5
隶属:法律保障 点击:6422
周口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
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为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按照《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豫工文〔2015〕17号),现就开展2015年全市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这一主线,更加注重依法推进集体协商,更加注重提升集体协商质量,更加注重行业协商带动,更加注重三方机制作用发挥,将提质增效与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同步推进,通过集体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推动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5年3月。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继续把要约行动月活动,作为宣传贯彻《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推进集体协商落实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等方式举行启动仪式,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提出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月期间动员充分、参与广泛、成效明显。
(二)把握重点。要在依法普遍推进集体协商的基础上,以区域、行业特别是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将提质增效与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同步推进。突出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各地要以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为重点,分专题召开座谈研讨会,深入研究难点问题,梳理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突出抓好行业集体协商,市县总工会建立行业集体协商联系点和示范点制度,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至少要培育1个有特色的行业集体协商示范点。
(三)突出实效。要建立督导、检查、通报制度,加强情况的沟通交流,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劳动关系双方的积极性。市总将以要约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和扩大覆盖面工作、行业集体协商开展情况、行业集体协商示范点建设情况为重点,对各级工会集体协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5日前书面上报市总工会,市总将对全市要约行动月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周口市总工会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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