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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组织人事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总工会组织宣传和基层工作部 作者:匿名 发布:2022/10/10 修改:2022/10/10
隶属:组织建设 点击:5262
周工字〔2019〕13号
周口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
组织人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经中共周口市委和河南省总工会同意,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拟于2019年3月底在周口召开。现将《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组成意见和产生办法》《周口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组成意见和产生办法》《周口市总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意见和产生办法》《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分配意见》《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有关人选考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
1.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组成意见和产生办法
2.周口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组成意见和产生办法
3.周口市总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意见和产生办法
4.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分配意见
5.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有关人选考察工作方案
周口市总工会
2019年3月12日
附件1:
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
组成意见和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提出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组成意见和产生办法如下:
一、代表组成
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60名,主要由工会工作者、先进模范人物、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工人代表、农民工代表、新兴产业和新型经济组织优秀职工代表、知识分子代表、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方面人员代表组成。
代表中工会工作者不少于55%,基层一线人员代表不少于80%,先进模范人物代表不少于10%,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5%,女代表不少于2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代表不少于15%,55岁以下代表占75%左右。
二、代表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周口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进程中做出突出成绩;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受到职工群众拥护;
(六)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具有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
(七)中国工会会员。
三、代表产生程序
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要坚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
(一)推荐提名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和结构要求,按照不低于15%的差额率,制订具体分配方案,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下而上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并充分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意见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二)组织考察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按照考察工作方案要求,组成考察组对有关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市总工会将对考察工作进行抽查督导。
(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连同预备人选名册、推荐考察情况报告、有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3月18日前报市总工会审定。
(四)代表选举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召开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15%的差额率,于2019年3月20日前选举产生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可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也可采取先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再进行等额选举的办法。
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席会议的代表,由市总工会推荐代表候选人,提交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
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单位要形成代表资格审查和选举情况的专题报告,连同代表名单、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材料,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版于2019年3月22日前报市总工会。
代表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
|||||||||||||
单位 |
代表名额 |
其中 |
备注 |
||||||||||
工会 工作者 |
基层一线 人员 |
先进模范人物 |
少数民族 |
女代表 |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
55岁 以下 |
民主党派、无党派、群众 |
乡镇街道工会 |
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 |
农民工 |
|||
川 汇 区 |
25 |
15 |
22 |
2 |
1 |
6 |
3 |
19 |
2 |
|
|
1 |
|
项 城 市 |
30 |
18 |
26 |
4 |
2 |
8 |
5 |
24 |
3 |
1 |
1 |
2 |
|
沈 丘 县 |
29 |
17 |
25 |
3 |
2 |
7 |
4 |
23 |
3 |
|
|
2 |
|
商 水 县 |
31 |
18 |
26 |
4 |
2 |
8 |
5 |
25 |
3 |
1 |
1 |
2 |
|
淮 阳 县 |
31 |
20 |
27 |
4 |
2 |
9 |
5 |
25 |
4 |
|
1 |
2 |
|
郸 城 县 |
30 |
17 |
25 |
4 |
2 |
7 |
5 |
24 |
3 |
1 |
1 |
2 |
|
扶 沟 县 |
29 |
17 |
25 |
3 |
1 |
8 |
5 |
23 |
3 |
1 |
|
1 |
|
太 康 县 |
31 |
18 |
27 |
4 |
2 |
8 |
5 |
25 |
3 |
1 |
1 |
2 |
|
鹿 邑 县 |
31 |
20 |
27 |
5 |
2 |
9 |
5 |
25 |
4 |
1 |
1 |
2 |
|
西 华 县 |
30 |
18 |
26 |
4 |
2 |
8 |
5 |
24 |
3 |
1 |
1 |
1 |
|
周口市直 |
33 |
19 |
25 |
2 |
1 |
7 |
4 |
26 |
5 |
1 |
1 |
1 |
|
泛区农场 |
10 |
3 |
7 |
1 |
1 |
5 |
3 |
7 |
|
|
|
|
|
市总机关 |
13 |
|
|
|
|
|
|
|
|
|
|
|
|
直属单位 |
7 |
|
|
|
|
|
|
|
|
|
|
|
|
总 计 |
360 |
200 |
288 |
40 |
20 |
90 |
54 |
270 |
36 |
8 |
8 |
18 |
|
备注:女工委委员不再另行分配名额,直接从女代表中产生。 |
附件2:
周口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
组成意见和产生办法
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周口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提出本届委员会组成意见和产生办法如下:
一、工会委员会组成
周口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拟设委员57名,本次代表大会拟推荐选举委员候选人62名,主要由市总工会领导,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直工会负责人,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人,部分基层工会负责人,基层工会工作者,先进模范人物,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工人、农民工代表,以及与工会工作联系密切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其中工会工作者不少于60%,基层一线人员不少于40%。
常务委员会人数拟设17名,其中: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6名(含兼职副主席3名),常务委员会委员9名。基层一线人员不少于20%。
二、工会委员会委员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方向,着力推进工会工作改革创新;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六)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
(七)具有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
三、工会委员会委员产生程序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工会委员会委员按照8%的差额率选举产生,本次代表大会应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62名,比应选人数多5名。主要产生程序是:
(一)推荐提名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根据市总工会分配名额、委员条件和结构要求,制订具体分配方案,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下而上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并充分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意见后,确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考察对象名单、名册,于2018年3月18日前报市总工会审定。
(二)组织考察
按照考察工作方案要求,组成考察组对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三)确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连同推荐人选名册、推荐表、委员候选人简介、推荐考察情况报告、每个人选的考察材料或现实表现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版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市总工会。
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由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确定。
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由市总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确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
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提请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五)会议选举
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按照8%的差额率,先差额预选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再采取等额选举办法正式选举产生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周口市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
|||||
单位 |
其中 |
备注 |
|||
委员名额 |
县(市区)工会领导 |
其它基层工会领导 |
劳模和一线职工 |
||
川 汇 区 |
2 |
1 |
|
|
|
项 城 市 |
4 |
1 |
1 |
1 |
|
沈 丘 县 |
3 |
1 |
1 |
1 |
|
商 水 县 |
4 |
1 |
1 |
1 |
|
淮 阳 县 |
4 |
1 |
1 |
1 |
|
郸 城 县 |
3 |
1 |
1 |
1 |
|
扶 沟 县 |
3 |
1 |
|
1 |
|
太 康 县 |
3 |
1 |
1 |
1 |
农民工1名 |
鹿 邑 县 |
4 |
1 |
1 |
1 |
农民工1名 |
西 华 县 |
4 |
1 |
1 |
1 |
|
周口市直 |
7 |
1 |
1 |
1 |
|
泛区农场 |
2 |
1 |
|
|
|
市总领导 |
7 |
|
|
|
|
市总机关各部室 |
5 |
|
|
|
|
直属单位 |
7 |
|
|
|
|
总 计 |
62 |
12 |
9 |
10 |
|
说明:其它基层工会包括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几经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会组织。
附件3:
周口市总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
组成意见和产生办法
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周口市总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提出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意见和产生办法如下: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
周口市总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和有关方面人员组成。
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方向;
(四)了解工会工作,熟悉工会财务和审计业务;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产生程序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与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考察办法和报送时间相同。周口市总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经周口市总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市总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周口市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
||
单位 |
其中 |
备注 |
经审委员名额 |
||
川 汇 区 |
1 |
|
项 城 市 |
1 |
|
沈 丘 县 |
|
|
商 水 县 |
|
|
淮 阳 县 |
|
|
郸 城 县 |
1 |
|
扶 沟 县 |
1 |
|
太 康 县 |
1 |
|
鹿 邑 县 |
1 |
|
西 华 县 |
1 |
|
周口市直 |
4 |
|
泛区农场 |
|
|
市总机关 |
2 |
|
总 计 |
13 |
|
附件4:
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特邀代表
分配意见
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名额26名,主要邀请以下几方面的人员列席会议:
1.担任过市总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经审委员会主任的领导同志。
2.县市区党委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同志。
3.院士、知名学者、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原大工匠代表。
请各地、各单位将特邀代表推荐名单、名册于2019年3月18日前报市总工会审核,特邀代表正式名单、名册、登记表纸质版以及电子版于3月20日前报市总工会。
特邀代表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名额 分配方案 |
||||
单位 |
特邀代表名额 |
其 中 |
||
|
|
曾担任市总主要领导职务的同志及市总三届以来正处级领导干部 |
分管县(市区)总工会工作的县(市区)领导 |
先进模范人物代表 |
川 汇 区 |
1 |
|
1 |
|
项 城 市 |
2 |
|
1 |
1 |
沈 丘 县 |
1 |
|
1 |
|
商 水 县 |
2 |
|
1 |
1 |
淮 阳 县 |
2 |
|
1 |
1 |
郸 城 县 |
2 |
|
1 |
1 |
扶 沟 县 |
2 |
|
1 |
1 |
太 康 县 |
2 |
|
1 |
1 |
鹿 邑 县 |
2 |
|
1 |
1 |
西 华 县 |
1 |
|
1 |
|
周口市直 |
3 |
|
3 |
|
泛区农场 |
1 |
|
1 |
|
市总机关 |
5 |
5 |
|
|
总 计 |
26 |
5 |
14 |
7 |
注:先进模范代表包括院士、知名学者、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原大工匠代表。 |
附件5:
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有关人选考察工 作 方 案
为确保推选出高素质的市工会代表、市总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根据市委和省总对换届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人选考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总有关要求,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严格标准条件,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作风情况、工作表现、议事能力、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职工公认程度、履职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零容忍”,坚决防止“带病推荐”、“带病当选”。
二、考察范围
考察范围为周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周口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周口市总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一年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考察过的人选,一般可不重复考察,但应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表现情况材料。
三、考察组织
考察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组织宣传组具体组织实施。
(一)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的考察。考察对象是干部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工会或上级工会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是省管干部、市管干部(含省管、市管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干部)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表现情况材料;考察对象是所在非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工会组织负责人的,由上级工会组织进行考察;一线职工由所在单位工会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要按照规定时间向市总工会报送考察工作报告。
(二)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的考察。考察对象是县市区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的,由市总工会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是省管干部(含省管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负责人)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表现情况材料;其他考察对象由市总工会委托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要按照规定时间向市总工会报送考察工作报告。
(三)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的考察。考察对象是县市区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的,由市总工会进行考察;其他考察对象由市总工会委托县市区总工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要按照规定时间向市总工会报送考察工作报告。
四、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察其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定力、政治品格,着重了解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的情况。
(二)参政议政能力。主要考察其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建言献策、议事决策和群众工作能力;是否知职工、懂职工、爱职工,热心职工群众工作和工会工作。
(三)工作作风。主要考察其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发扬民主、团结职工、合作共事等情况。
(四)工作实绩和先进事迹。主要考察其在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及荣誉;在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的突出事迹。
(五)遵纪守法和生活作风。主要考察其遵守法津法规和党规党纪情况,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六)群众公认度。主要考察其在本地本单位的群众公认度和社会认可度,对其任职是否同意等。
(七)身份。主要考察人选是否为中国工会会员。
五、考察办法
考察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以及职工群众的意见。考察组到达考察单位后要发出考察预告,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和相关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按照人选应具备的条件,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情况,全面深入地掌握真实情况,切实把人选考准考实。
考察结束后,考察对象是干部的,需提供考察组考察材料或党组织出具的表现情况材料、廉政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考察对象是一线职工的,需要提供考察材料和计划生育证明。考察对象是企业负责人的,需提供发展改革、劳动保障、环境保护、人口计生、工商、税务、安全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还需提供廉政证明。
六、相关要求
考察组要严格遵守考察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秉公办事。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坚持谁考察谁负责。在考察中,对职工群众反映有关人选的问题,要慎重对待,依靠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认真了解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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