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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周口市总工会推动企事业单位建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总工会组织宣传和基层工作部 作者:匿名 发布:2022/10/10 修改:2022/10/10
隶属:组织建设 点击:3610
周工字〔2018〕47号
关于印发《周口市总工会推动企事业单位
建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工会:
现将《周口市总工会推动企事业单位建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企事业单位建会专项行动,摸清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底数和情况,制订具体推动建会方案,确保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完成。
周口市总工会
2018年9月25日
周口市总工会推动企事业单位建会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迎接中国工会十七大、省总工会十五大胜利召开,大力推动工会组织向新兴领域和自由职业等群体延伸,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有效覆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职工队伍的团结稳定,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根据全总、省总要求及市总年度工作安排,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周口市“十三五”规划,积极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挑战的需要,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建”为重点、“带”为关键,切实推动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促进企事业单位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我市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企事业单位建会专项行动,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有工会组织”的原则,以经济普查相关数据为依据,通过层层分解、挂图作战、限期完成、组建销号等办法,集中力量,强力推进,制定建会专项行动方案,从9月起至11月25日,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至11月25日,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会组建率达到80%以上,其中1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实现工会组织建设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1、进行排查摸底。各县区、管理开发区总工会要增强与工商、民政、统计、人社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对本辖区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大摸底大排查,澄清底数,对未建会的企事业单位详细登记,制定建会计划,分类推进。
2、强化分类指导。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先组建后规范”的原则整体推进。要把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外资企业及列入周口市市重点工业企业首席服务员名单企业作为推进建会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深入分析未建会原因,倒排建会时间表,落实责任,分工到人,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依法建会,消除空白点。对以上企业拒不建会的,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动解决。对分散的规模以下企事业单位,依托行业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组建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企事业单位建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吸纳“八大员”入会。要以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为专项行动重点区域,以非公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医院、民办学校等社会组织为推动建会的重点对象,以非公企业和外资企业职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八大群体”为入会重点群体,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一批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建立工会,吸收一批非公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入会。
4、注重示范引导。要在组建工作中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把专项行动与推动工会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六有”标准同步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要结合实际情况,着力解决“八大群体”在建会模式、入会方式、活动形式、权益维护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其依法建会。要坚持服务在先的工作理念,运用好工会服务资源,为“八大群体”参加工会活动、接受工会服务提供便利条件;要有针对性地拓展工会网上服务功能,丰富服务项目,充实服务内容,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职工自觉加入工会,更多的企事业单位主动要求建会。
5、及时录入数据。要加强组织领导,多方联动,形成合力。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完成全年建会和发展会员目标任务。要做好新建工会组织基本情况采集及会员信息采集工作,准确掌握工会动态组建率和职工整体入会率。各地2018年新建工会组织情况、新增会员及农民工会员情况要及时录入到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管理系统,会员信息采集情况及时录入到河南工会会员管理系统。
6、加强检查督导。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明确组建工作责任,做到每周有计划、工作有人抓、推进有力度、组建有进度,切实把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位。市总工会将结合省、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及全国、省、市职工书屋复查复核工作,于11月中旬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市总工会年度工作考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本地区建会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市总工会组织宣传和基层工作部(电子邮箱:zks zghzx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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