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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工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总工会经审部 作者:匿名 发布:2015/8/26 修改:2015/8/26
隶属:经审财务 点击:7095
周工办字〔2015〕13号
关于转发《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工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
现将省总《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工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部署,全面排查,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请各县市区总工会资产监管部门将本通知贯彻落实的情况,于8月29日前报送市总经审事业部。
周口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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